荒 唐 《人在做,天在看,公理自在人心》之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恶人先告状,横行霸道,无法无天》 尊敬的各位乡亲父老: 您们好!我是兴宁市宁中镇枫岭村下莹李屋18号宋菊英,看到被村里恶霸在A8网恶人先告状,实在是可笑!既然诽谤我的声誉,颠倒是非,我想和大家公开阐述下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所作所为,对此事有兴趣的兴宁市民可以来下莹李屋了解两家的人品和口碑!!! 我家建房已有23年,是1993年所建的房子,家中后面围墙也是2008年所建至今8年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莫名其妙在2016年6月29日早上来到我住家,说我霸占她家的地方,强行挖我家房子墙角。附图:
然后又在2016年7月5日上午,王进兰夫妇突然拿着大铁锤等工具,把我家已建8年多围墙和建了10多年的护墙壁边都敲拆了,附图:
然后又在7月15日深夜(凌晨)偷偷摸摸,又来拆我家已建十多年的厕所墙壁,附图:
我们住了20多年,当年建围墙时也是请本村人所搬所建,做事光明正大,王进兰也在我家旁边她田里耕地多年,毫无争议,当年建围墙李裕权/王进兰夫妇一家等相关人员都在村里住,一直友好相处,无任何争议。 今年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想在我家的旁边建房,就想方设法反来冤枉我家,说霸占她家的地方,想扩大她家建房面积,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做事做法,已到了目中无法的地步,现在对我家造成损失非常之大,政府已出面多次调停,公事公办,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家横行霸道,不讲道理,仗着自家有四个儿子,做事我行我素,无法无天,李裕权/王进兰夫妇无权在光天化日之下和夜里偷偷摸摸拆我家房屋,侵犯他人财产安全!我家根本没有霸占她家地方,也有本村村民签名作证。 在这个和平年代,在党中央习近平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在这个法制社会,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竟然作出像强盗一样的举止,蛮横不讲道理、不可理喻,我家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精神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如今墙角被挖,墙壁被拆,房子结构发生改变,成为危房的可能性极大。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物权保护之三十二~三十八条,凡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严重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这样挖他人房屋暴力的侵权犯罪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已给我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今还乱挂破坏我名誉的横幅,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败坏我的名誉,行为情节相当严重。根据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毁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上权利。 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现不但涉及到侵权罪,还毁谤,罪加一等。 公平公正,公理自在人心!希望政府部门将李裕权/王进兰夫妇的犯罪行为绳之以法,还我名誉,还我公道! 请兴宁广大网民了解后客观发言评论。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