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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有空继续问政:从上面的投诉信与镇政府答复再作具体质问:
举报信中诸多问题,镇政府部答复一切在装糊涂,拒绝回答,拒绝人民的监督:
1、 从一年前的国土局航拍实景图显示水田,为什么今天所谓的“斑图”地图上变成“旱地”,镇政府不作任何回答,故,举报信所述真实,无法回答。
2、 既然无法反驳自已的航拍实景图为水田,“斑图”数据是由谁收集录入为“旱地”呢,是否村支书有与国土局工作人员串谋合成呢?镇政府不作任何回答。故,举报信所述真实,无法回答。
3、 大量村民和邻居可证实此块地属水田,镇政府是否公开调查收集村民意见?又调查了谁呢?镇政府不作任何回答。故,举报信所述真实,无法回答。
4、 2016年12月28日李书记在国土局和村民面前公开承认是有侵占一部分水田在兴建,国土局却未依法作任何处置。镇政府不作任何回答。故,举报信所述真实,无法回答。
5、 李书记水田违建,是李书记公开表态自己的(有音视频为证),镇政府难辞包庇之嫌,却回答是李书记侄子李威所申请拆建。镇政府的回答与事实不符,如此不严谨,实为在糊弄百姓(文章后面揭发)。
6、 村民举报近400 M2水田被“旱”化兴建,现已打地基面积应不少于150 M2以上,镇政府回答为90 M2。镇政府丈量用的是鲁班尺,还是自家制造的专用尺?根据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私人建房(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审批》公文,办理条件第5条“用地面积符合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M2以下,丘陵地区120M2以下,山区150M2以下的规定”,本地区不属丘陵地区,更不属于山区,何以建设占地(以已打地基为界)超过150 M2不作任何处置。只能是“自家人”建房,不包庇也不得。
7、 政府回答兴建为李威旧屋拆建,但却未显示任何李威申建批文号,既无批文,则属违建,不作任何处置表态实为包庇“自家人”,验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老古人话。据村民调查,2016年度枫岭村无“李威”此人申请建房记录,大家可百度查询《兴宁2016-2017年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故,镇政府答复难辞故意包庇。
8、 根据《兴宁2016-2017年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公示内容显示“宁中镇枫岭村陈屋李城辉”有申请建房记录。请问镇政府,“李城辉”为何许人也,为什么登记为“陈屋”?是否有自住危房拆除?李城辉与李书记是何关系,与李威又何关系?请回答再审后的真像是什么?绝不敢回答,那我来回答:李城辉为李书记的亲二哥,也是镇政府所说的“李威”的爸爸。李城辉在枫岭村老小学旧址开办大型养鸡场,得益于李书记关照家底丰实。李书记有三兄弟,大哥是镇企业办主任,早年在城区买房安居迁出枫岭村,二哥李城辉与李书记两兄弟合住占地近四百平方米的二层楼房,各有房间数间,多到部分房间空置养蚊鼠,此楼房为红砖混泥土固若金汤,兄弟两家人同一围墙同一苑门出入,实为两兄弟未有分家。兄弟两家以此块宝地居住几十年,无第二旧居地。既是如此,镇政府答复李威(实为李城辉)旧屋拆建。请问镇政府李城辉如此幸福条件何来旧屋拆建?被拆旧屋在哪里?有实地为证吗?有相片为证吗?这一切枫岭村民有人知晓吗? 继续揭晓:李城辉是枫岭下茔李屋人,与弟弟李书记同一屋檐下至今合住几十栽。却把李城辉危房改建登记为枫岭“陈屋人”,李城辉连祖宗都卖掉,唯一目的就是偷梁换柱,去陈屋破旧的房屋拍些照片,通过李书记的手艺,国土局兄弟的妙手,就水到渠成了。根据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私人建房(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审批》,其中办理条件第2条“申请人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住房困难户”(李城辉实际比村人谁都人均房间多),第4条“选址用地属申请人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内的废弃地、空闲地等未利用地或原有老宅基地”(,既然欺宗卖祖说自己是陈屋人,干脆把房建到破旧的陈屋去呀,竟仍把房建在李屋沿边良田上);建房所需提交资料中包括:村民小组长证明1份,经村民会议、村民小组长和村委会主任出具的意见书1份,申请使用宅基地公告及实地现状照片原件1份,逐级审查、签名、盖章的申请报批表1份,国土局出具的不占用农田证明1份,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等等,然后再由国土部门全面审查批准等等 。请问,经过村民会议(虚构会议)、村小组长、村委主任(书记)、国土局等重重审查(声明:绝无村委张贴公示),都没人能审查出李城辉为何许人也,包括此次的镇政府所谓的再次审查结果都无异常?请问,镇政府的干部们吃饱人民缴的粮,干的是啥事呀,如此还让子民爱你们吗???
9、 根据《兴宁2016-2017年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公示内容显示“宁中镇枫岭村下茔(李屋)钟焕昌”有申请建房记录。请问李书记和镇政府,“钟焕昌”为何许人也,为什么登记为“下茔李屋”?又是一个欺宗卖祖从“钟屋”登记到“李屋”的人?这里面是什么奥秘吗?是一时疏漏还是平时吃得太肥腻眼睛睁不开没看清呢???
10、 根据《兴宁2016-2017年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公示内容显示“宁中镇枫岭村下茔(李屋)罗小英”有申请建房记录。请问李书记和镇政府,“罗小英”为何许人也,为什么登记为“下茔李屋”?又是一个欺宗卖祖从其它星球登记到“李屋”的人?这里面是什么奥秘吗?是一时疏漏还是平时吃得太肥腻眼睛睁不开没看清呢???
11、 其它就不一一揭疤了,李书记心知肚明,这两年还有多少如此荒唐之事呢?有“好处”在输送吗?又若没有镇政府某些干部的携手,又岂能有此和谐呢??
12、 还太多李书记与镇干部勾结之事又镇政府如何解释,都是无解的。比如,2016年12月23日李书记电招镇领导罗某某(分管国土、规划等),以及派出所民警亲临村庄非法扣押李某某雇请的两货车,不开任何法律文书和依法律依据扣押四天,作如解释?2016年12月24日(周六)李书记与镇领导共乘轿车深入村庄挑衅李某某,如此合作默契是何团体?镇领导罗某某深入农村与村民对水田的质问亲自出马袒护,连个小弟都不放心派往处理事端,如此敬业?种种情况与上面种种情况有挂勾吗?……太多太多了
以上点点滴滴,镇府书记、镇长、国土所长、派出所长、村支书你们天天在关注此贴进展,痛恨“刁民”挑刺,但又着实拿不出手有正面辟谣的对质实据,正因为村民检举的不是谣,才不得不吞声忍气没“动手”了。这是百姓对公职人员工监督权, 是有理有据的质问权,希望镇政府不要抱团取暖,能敢于肃已,敢于回复上面种种质疑,还大家对您的继续爱戴!
镇政府:你若敢,经公开公正调查,百姓参与调查,结果是有公职人员徇私舞弊,请清除害群之马;如果是我等错了,依法悉从尊便,且登报致歉!你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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