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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伍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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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拆迁了,我们家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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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1:0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我是专收你们这些垃圾的。。。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5 00:48

那你过来城南,说这句话,别在这里嚷嚷,你有种的话,那你明天带人过来拆,傻X一个。说嘴皮子谁不会,不敢来,这样没刁,对你爸爸感到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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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1:45 | 只看该作者
附城拆迁那个到时不是赚得盆满钵满?流通不了(也不准流通)的屎光接换成几套房,少数人变卖后纸醉金迷,千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4 23:20



    可能这个事情没到你身上,不能以己度人。换句话也可以说: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兴宁的房价估算,600一平米去换政府补贴2500一平米的房子。补贴不上20万,多少人就要租房或者因为这事家里陷入困境。换位思考,让你去,愿意吗?如果你拿10年前的做房成本来估算现在政府回收价600是超值的。那现在让你用15年前的房价估算来出售你的房子。愿意吗?而且现在楼主的问题是,拆迁户补偿到的房子价格是2500一平方。不是250一平方、如果政府安顿好拆迁户,对于征地价格,肯定大家也会好好协商。现在卖亩地几万块,还得倒贴钱去买政府的房子,政府拿出来2500的价格也是赚的盆满钵满。

当百分之80的人都在指责你的言语的时候,你也应该要停止继续往下争辩、即使是危房,政府也要安顿好拆迁户才可以说征地的事。


现在的ZG,是老百姓出钱养一帮管制自己的人。难听的说,养的一群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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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9:18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实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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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3)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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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9:22 | 只看该作者
"听说政府招了几百个农村里的是什么武警助理"
       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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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9:24 | 只看该作者
是真的话就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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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9:28 | 只看该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在5月中旬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表明了中央制止暴力强拆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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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9:57 | 只看该作者
可能这个事情没到你身上,不能以己度人。换句话也可以说: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兴宁的房价估算 ...
小女人h 发表于 2012/11/25 01:45


    我没有说多少钱征收是合理的,只是看不贯他们叫嚷一赔二,六千几一方,算算一苗地就是400万元了,哈哈,算一算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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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0:12 | 只看该作者
可能这个事情没到你身上,不能以己度人。换句话也可以说: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以兴宁的房价估算 ...
小女人h 发表于 2012/11/25 01:45


    还有你对拆迁的利益收入是不了解的,一夜暴富就是拆迁户最好的写照,什么都没有的一下子富裕了就是城市化给他们带来的利益,但是没有几个人会感恩,都以受害人的身份出现叫嚷讨可怜,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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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0:26 | 只看该作者
强拆悲剧的根本焦点,在于政府部门“政绩+利益”的行政理念,其打破了长期多方利益的平衡关系,点燃了激化征地、拆迁过程中多方利益矛盾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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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0:32 | 只看该作者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每一个政府官员,都应对老百姓有感情,常怀恻隐之心,哪怕是对待极少数拆迁户的利益,也应该去尊重和维护。如果一些地方政府在直接处理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特别是在当前“第一难”的征地拆迁面前,动不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程指挥部、拆迁指挥部、强拆队,利用行政权力为所谓的公益事业,或为开发商的征地、拆迁活动奔走效劳,粗暴野蛮地进行“强拆+抢拆”,以便通过大拆大建来制造住房需求量的大增,从中获得“政绩工程”和高额地价收入,这不是让少数拆迁户成了政府权力与开发商资本双赢格局之下无助的牺牲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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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0:5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城南人民!无论城南人民要求一比几赔付也是合理的,因为大家不能只是简单清算最基本的地面建筑成本,忽略了土地的价值和未来的增值性,假如现在的等额赔付是一次性支付,而广大农民却因此失去了以后未来土地价值带来的升值利好!兴宁要发展,但是发展也不能牺牲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比如目前ZF规定不许控制区内新建改建老屋的做法,其实也是损害广大底层民生利益的,没有任何国法规定不许老屋不能改建,地方ZF不过是为了控制片区,便于以最少的损失在控制区内进行可能的更大规模的收购成本,损害的是底层民众自身的生活品质!支持城南人民团结起来,于理于据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有蛮横的拆迁方式,可以用网络暴光,这年头李刚都已经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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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1:21 | 只看该作者
觉得24楼的很像是以前的日本走狗。

如果你出来,肯定被100W兴宁人民口水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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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1:32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你对拆迁的利益收入是不了解的,一夜暴富就是拆迁户最好的写照,什么都没有的一下子富裕了就是城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5 10:12



    潮州会馆背后的那些才是想等政府征收的拆迁户、房子一层搭一层的,一大片全职业化的盖四层以上。但现在楼主是说房子600一平征收,拿到的是2500一平补贴房呀,如果事情真这样,600收也不见政府真的1000卖给老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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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1:44 | 只看该作者
潮州会馆背后的那些才是想等政府征收的拆迁户、房子一层搭一层的,一大片全职业化的盖四层以上。 ...
小女人h 发表于 2012/11/25 11:32



    你还不明白其中的成本,要么你去投资帮帮他们,看看你的本钱都送给他们他们会不会感谢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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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1:47 | 只看该作者
觉得24楼的很像是以前的日本走狗。

如果你出来,肯定被100W兴宁人民口水埋没
兴宁马甲 发表于 2012/11/25 11:21



    我怕我就不揭他们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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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2:16 | 只看该作者
要两不相亏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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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5 12:48 | 只看该作者
昨天镇上的领导来了柏树下,今天又去了车头上。村里的人多吊死他们。说征了三年多的田和二十多几前的倒供地多还不划出来,现在又要拆迁,谁还相信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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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8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说多少钱征收是合理的,只是看不贯他们叫嚷一赔二,六千几一方,算算一苗地就是400万元了,哈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5 09:57



     长江黄河索货一个,我说的是住宅,额之古一只,再说了我们要要价的本钱,你没有,从你的言论来看你应该在工厂里做的,还是比较辛苦的,心理是严重不健康。如果你是真心关心大众(从你发表的言论)你可以把你家的房子和地卖了,去支援那些穷苦的人。如果你做到这些,我家第一个赞成拆迁,起码一千多方的地,还是没有水田的。别做龟孙子,不要在这里说得很关心大众利益。我们这些人虽然没有什么崇高的品格,但是我们也没有做过什么对不住人家的事情,我们在这里表达我们自己的想法真实的,不像你这样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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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4:12 | 只看该作者
长江黄河索货一个,我说的是住宅,额之古一只,再说了我们要要价的本钱,你没有,从你的言论来看 ...
Q博士 发表于 2012/11/25 13:58



    我做什么都是靠双手靠,但是我不会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国家的分都不清楚,不会将公众利益计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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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5:06 | 只看该作者
广东省委一号令:征地手续不齐全,部分农民不签名,补偿款项不到位,不准暴力强征,不准鲁莽立项,不准强行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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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5:53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养活广大公务员,为了干部的政治前途,为了山里人和外地游子及时定居城市,市区及市郊百姓面临艰难选择!!!无论是官场还是征地战场,无论是保守农民还是开明农民,明显分成两部分人,正义者和反动者,正在进行激烈攻防。这也正好说明兴宁是个福地,是吸引各路人士期盼发家致富的福地,我们当地农民是新城市建设的主要力量,更要认认真真设计好、建设好、爱护好。当地农民是爱国爱家的主力,是合格的正义者,从长远来看是正义者必胜!!!现在中央社会稳定发展,和平共建才是正义思想。任何形式的暴利、暴力及暴乱,都是反动行为,大家宜协调解决。征地、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关人员敢大贪特贪?现代社会不可能,当今天朝不可能,本地农民不容许。官府的钦差大臣和民间的正义人士,时时刻刻在每一个人身边,我们多数人相信善有善报。希望各级公差、当地土生土长的农民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共建美好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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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6:13 | 只看该作者
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首先宜牢记一个教导:尊重土生土长的农民!!!!!!!!只有土生土长的农民,才是文明建设的主角,才是城市建设的主力,才是当地稳定的主体。--------经过一千余年的传承,农民更关心未来的新生活,更懂得珍惜世世代代养家糊口的土地,更善于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更加关注家乡建设动向。所以我们外来老板和有关人员务必牢记主席教导,堂堂正正、清清白白、踏踏实实地带领当地农民,一起实现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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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6:20 | 只看该作者
当地农民关心什么主题?发展成果我们共建共享。当地学生喜欢什么环境?自然而然的人文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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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6:2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记者的调查:强买强卖的老板,越远越好。地地道道的农民,多多益善;祸国殃民的干部,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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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6:28 | 只看该作者
神是是事实上是事实上是事实上是是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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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中心城区是兴宁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兴宁人民支持“舍小家为大家”。所谓的“城南人民”也是兴宁 ...
在外游子 发表于 2012/11/23 16:54



   非常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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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是到了大发展的时候,教师收入已沦落广东最低,干部被迫去偷鸡摸狗生存,农民为生存背井离乡打工,这时候还不发展更待何时?发展的洼地是最好的机会,傻瓜当政也懂得比较优势,何况是发达地区来的男人,没有理由放弃大发展机会,于公于民于私不得不发展,不然就是历史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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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什么都是靠双手靠,但是我不会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国家的分都不清楚,不会将公众利益计为己 ...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5 14:12



我真的无语了,你说这话,就像浙江PX事件,这个PX关系到国家战略问题,但是为什么又不准他建设了,难道整个浙江的人度是不讲道理的,因为他损害到了人民的利益了。那你说什么是国家利益,什么是公众利益。那些老屋虽然不值几个钱,破破烂烂,但是这个是祖先留下来的,是还没有共产党就有的了,难道就要卖烂价给他们,再者,政府为什么要公开卖地,无非就是多要几个钱,我们老百姓无非也是多要几个钱,难道有错吗,再高的价,只要政府买单,那也是合理的。这个社会说不清楚的是太多了。难道我们低价征收了,全兴宁市的人度会过上小康社会,难道你就会有老婆娶,你应该还没有娶媳妇,你根本就没有一个辨别事情的能力。可悲。可恨。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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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济广高速公路准备建设,汕鹰高铁也进入规划视野,但是我们也不能操之过急,古今中外急功近利、见利忘义、欲速不达的典故,多矣。当地经济基础的总量决定上层建筑的定位,大开发商诱导主政者出卖十平方公里的土地,这是政府解决财政危机的救命稻草?太勉为其难矣!!!行政协调周边县有钱有势者一起筹建广东直辖的地级市---兴华市?太不自量力吧!关键在于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全国交通大发展的形势,其次在于中央有当地人当政治局委员并热心推动,特别是当地老百姓积极参与,才有可能实现。先选择一平方公里土地,试一试征地开发是否符合科学发展思想;看一看主要靠商业贸易、旅游地产发展,是否符合当地人长长久久的利益;半年之内便知效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不少老干部提议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发展教育,同时顺应国家大交通发展战略,小南京追不上则不必去追,孔子家乡济宁学不了则不必去学,有时间看一看国内相似条件的城市,看菜吃饭而不急于求成。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时建设配套基地,完善城市北部商业设施,重点推动文化旅游开发工作。一步一步实现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量力而为,将完整的而不是烂尾的工程托付给子孙后代,做合格的有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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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首先宜牢记一个教导:尊重土生土长的农民!!!!!!!!只有土生土长的农民,才是文 ...
中和人生 发表于 2012/11/25 16:13


楼上说的比较公道,看问题比较透彻!请解释下老屋重建问题吧!
   
目前ZF规定不许控制区内新建改建老屋的做法,其实是损害广大底层民生利益的,没有任何国法规定不许老屋不能改建,地方ZF不过是为了控制片区,便于以最少的损失在控制区内进行可能的更大规模的收购成本,损害的是底层民众自身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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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拆迁大发展,小拆迁小发展,不拆迁零发展。全国各个发达地区乃至世界各个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证明了这一点,只要政府是为了兴宁总体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全体兴宁人民的利益,那么我们就要支持政府这次的高起点规划、大手笔投入的征收行为,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至于补偿如何,一切要等价值评估后能定论。现在梅江区也正在开展更大范围的征收工作,大家有空不妨去看看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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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理索货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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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6的不要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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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黄河,既然你这么内行,我老家有块地方,300块一平方,给50块你赚下,帮我盖3层,免装修,你敢承包吗?
路遥 发表于 2012/11/23 23:16


朋友做肯定做得出,就不知道你敢不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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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征收另外一回事,我四年前做的两层半楼,占地面积120平方,造价11万左右,名师设计,100年不会过时。14年前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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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0:17 | 只看该作者
你还不明白其中的成本,要么你去投资帮帮他们,看看你的本钱都送给他们他们会不会感谢你,如何?
长江黄河 发表于 2012/11/25 11:44



    你脑子有毛病吗? 关成本什么事?你是不是牛角尖啊?到现在你都转不过弯。楼主都说了现在政府补偿给拆迁户的是2500一平方的房子。自己房子才600一平方卖出去。去买政府的2500一平方的房子。你看清楚了没?就算他们有成本,现在政府不给私建房屋,而且建房子还要卖地。那你把你家的房子和地100一平米卖出去,500成本全中国都抢着跟你买、你就有一条竹高打翻一船人的意思。政府都不成本价卖给老百姓,老百姓凭什么要成本价给政府回收?别有房子不知道没房子问题、看你就跟他们一腿的!贱价收购狂价出售!害中国人的汉奸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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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0:28 | 只看该作者
“强征强拆”是何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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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0:5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意思是:自家有天有地的房子,卖给政府才600元一方;然后自己到政府统一分配的套房住,要交给政府250 ...
香韵 发表于 2012/11/23 18:28



    这个女人在兴宁没有代表性,不回家做饭,在这里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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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1: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女人在兴宁没有代表性,不回家做饭,在这里凑热闹
兴宁38 发表于 2012/11/25 20:50



   只有三八足够代表女性。再怎么老毛说女人是中国的半边天啊,你怎么这么歧视女人呢,特别是做饭的女人呢,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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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1:38 | 只看该作者
普宁、高州、南雄等地的商业、教育、交通功能,和兴宁有相似之处,可以参考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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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1:48 | 只看该作者
600元太低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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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0:3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14页的回复了,很多都是发散出来的讨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焦点的东西大家搞清楚没有?狂人来看就是“有天有地住人的房子600元一平方征收”这个价格是否合理,ZF有无损害基层群众利益求发展的做法。那就搞清楚这个600/平方住宅收购价是哪来的。是ZF明文公布还是以讹传讹,不就什么都搞清楚了???真相一出还用的着吵什么,公道自在人心!!里下讲老岸多都是闲谈,抹挨都唔D就在介争世岸好,硬毛岸大气脉!真真比崖还过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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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9:47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说 拿永久资产土地换成有居住年限的商品房还要卖血贴钱去买的政策也能实施的话 还真是绝望透顶了 那些不在城南附近的人当然可以说说风凉话 也不能和其他地方来到兴宁城里拼搏的人来相比 因为一个是主动 一个是被动 我们住在这里又不是自己选择的 被拆也不是说就博什么财富利益机会 谁喜欢住着舒舒服服的家被拆掉 你们来拼搏 也不就是为了有个家吗 你们拼搏回来的家 也同样卖个贱价又得花费高价去买回来是什么感受 就算是泥墙瓦顶 那也是家 我们绝对服从政府的合理安排 不求有便宜可贪 只求不要损害我们的一分一毫的本身的利益 话又说回来 山高皇帝远 我等小民还是惶恐得很 只希望别跟汕头汕尾那边一样 强征上了微博那么多年都没办法解决 还有深圳黄田那个 "被孤儿" 至今还是被蒙冤未果 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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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0:01 | 只看该作者
强征土地肥当官,苦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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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0:22 | 只看该作者
城南的不是选出评估机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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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0:24 | 只看该作者
兴南大道两边的也选出了评估机构,可能价位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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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5:42 | 只看该作者
各位鄉親,我支持你們,是要有身先士卒的先驱去为我们爭取我們應有的利益的。我們赤腳的不怕穿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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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6:03 | 只看该作者
兴宁太多贵价房卖不出去了,只能拆了你们的房让你们买,听说我们福兴这里就要这样搞,我家没钱,看来只有拼 ...
斋公 发表于 2012/11/23 18:53



   这招 高,哪个领导见到你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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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6:08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说 拿永久资产土地换成有居住年限的商品房还要卖血贴钱去买的政策也能实施的话 还真是绝望透顶了 那些 ...
b3361116 发表于 2012/11/26 09:47



    深表同情,看来大家只有拿命去搏了。要求政府另外赔偿土地自建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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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6:27 | 只看该作者
长江黄河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托,一个产权的价值可以用旧房子的价格来衡量呢。广州,深圳的旧房改造价格就值20000一平米嘛?现在的楼价就值40000一平米嘛。什么在起作用。这次的征收,难道你觉的可以用国防征地的方案走吗?不是拿来用国防用地,是商业用地。不要拿老百姓当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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