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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宁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创平安、迎大运”和“断源”专项行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的追逃工作措施,念好“追、抓、捕、查、劝”“五字经”,全力开展追逃专项行动。1至5月份,该局共抓获各类负案在逃人员81名,同比增长13%,其中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逃犯24名,24名分别涉嫌抢劫、故意伤害和涉枪涉爆的在逃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3月11日10时许,该局刑侦大队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宁新办事处官汕路抓获涉嫌抢劫的在逃嫌疑人黄某文。经审,黄某文供述了于2010年10月19日21时许,伙同他人在宁中镇和山村持刀实施抢劫,劫走事主红色男装太子款摩托车、手机、钱包等财物的犯罪事实。同日,刑侦民警按群众举报,在兴田街道办事处米寨村抓获于2009年11月7日晚上,在兴南大道的某夜宵摊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罗某。
3月26日,刑侦大队在获悉2009年8月份伙同他人在福兴神光山参与抢劫的在逃人员刁某钦、刁某峰在深圳龙岗落脚后,火速赶到深圳,在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将其抓获归案。同时抓获另一名涉嫌参与故意毁财的在逃人员陈某浪。
据了解,兴宁市公安局在追逃工作中,以健全机制“追”逃犯、立足本地“抓”逃犯、穷追不舍“捕”逃犯、网上作战“查”逃犯、真情走访“劝”逃犯,念好“追、抓、捕、查、劝”“五字经”,强化追逃工作措施落实,使追逃真正成为了侦查破案的新增长点。(何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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