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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社保法正式实施。为加强对社保法的宣传,使“零参保”企业尽快了解社保法,树立参保意识。5月16日至18日,兴宁地税局相关股室联合社保局深入一些“零参保”民营企业,与企业家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与沟通。
目前,很多私人小型企业对社保费的相关规定和享有的权益缺乏了解,导致参保意识薄弱。在与企业座谈的过程中,宣传人员详细介绍了社保费的相关知识,参保的好处,并针对企业提出的相关疑问作出详细的解答。同时结合社保法,要求“零参保”企业要积极主动参加社保,力求消除“零参保”。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加强了企业对社保费知识的了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企业家纷纷表示,参加社保利国利民利企业,将尽量做好在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力争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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