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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召开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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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21: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委书记江理达在市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


改进作风  强化问责


    中国共产党兴宁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3月5日在市会展中心一号会厅举行。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现职副科以上干部、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市直单位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等近8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略宇主持。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蓝新环传达了中纪委五次、省纪委四次全会和梅州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小奎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兴宁市委书记江理达作了重要讲话。
    市委书记江理达对我市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完善监督渠道、惩处违法违纪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市委对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满意的。
    江理达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努力争当“四型干部”:一要做学习型干部。二要做廉洁型干部。三要做团结型干部。四要做实干型干部。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问责力度,建立实施具有兴宁特色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要细化问责制度。进一步细化问责制度,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规范问责程序,保证问责有序进行,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完善“一把手”问责制度,增强“一把手”行使决策权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要加大问责力度。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对于在权力运行中造成决策失误的干部,无论职位高低,还是政绩大小,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一追到底,严格追究相应责任,切实解决执行不力、敷衍塞责现象。三要体现问责效果。提高问责的震慑力,把问责结果与提拔任用、培养管理、评优评先直接挂钩,让工作不到位的人“丢面子”,让责任不落实的人“挨板子”,让阻碍发展的人“挪位子”。
    江理达还强调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要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大多数违纪的党员,严厉批评和惩处诬告者,切实保护干事创业者。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创新反腐倡廉机制。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小奎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2009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0年工作作了部署,提出:一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要注重教育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要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四要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五要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六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兴纪办)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市委书记江理达在全会上讲话)

(图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小奎作全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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