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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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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适应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调整,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我市已编制了《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关于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函〔2011〕387号)。

    二、规划范围:兴宁市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207539公顷。

    三、规划期限:2010~2020年,规划分近期(至2015年)和远期(至2020年)。

    四、主要规划指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3532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309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562公顷。

    五、依法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六、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务求科学统筹有限的土地资源,推进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工作,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达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七、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搞好农业基础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规划期内要按“占补平衡”的原则,实现兴宁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八、本规划业经依法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本规划是兴宁市土地利用和政府相关事务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


    附件:


    1.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10~2020年)(右键另存为下载)
    2.广东省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  (右键另存为下载)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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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9: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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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12:48 | 只看该作者
意义非凡呀,福兴纳入城区规划了……兴城向南发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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