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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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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曾经花五万元混进公安的市局刘某,整天驾着报废捷达粤Mw0707招遥过市,于正月十二回老家饷丁的路上撞死了人,影响社会稳定。公安队伍必须纯洁!兴宁的买官卖官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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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9:05 | 只看该作者
此人必须清理出警察队伍。以免影响警察在人民中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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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20:10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酒后驾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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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20:35 | 只看该作者
警察形象也光辉?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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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9:21 | 只看该作者
警察就是土匪,一样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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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9:28 | 只看该作者
我那年被他们拦下摩托到停车场,罚款和保管费花了我800元,呸,听说2011年交警又要拦摩托大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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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9:33 | 只看该作者
好象交通事故和买官卖官没什么必然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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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1:44 | 只看该作者
严重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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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1:4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所说的这些应该是民间版本,有待政府给大家澄清,请大家要公正评论事情,猜测的事情要慎重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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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1:54 | 只看该作者
就一交通事故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楼主唯恐天下不乱是吧。没有证据的话不要乱说。虽然是网上,但做人起码的原则还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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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3:18 | 只看该作者
总之开车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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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00:01 | 只看该作者
指挥中心的警察酒驾撞死人了,是同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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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00:42 | 只看该作者
《广东省公安机关涉警交通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民警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交通事故、民警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给予延期晋升警衔、或警衔处分、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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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09:04 | 只看该作者
小冰雹你搞错了,此刘某某不是石马的刘所长,是市局指挥中心的副主任,正月十二回老家泥陂饷丁,驶的是报废捷达粤MW0707。撞死了人。赔多少钱不清楚。此车是公安没收的脏车,为什么长期刘某使用?,我想市公安局是有责任的,所以赔款由其本人负责还是市局负责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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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10:16 | 只看该作者
就一交通事故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楼主唯恐天下不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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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11:32 | 只看该作者
五万元就能进市公安局?哪我也买个位,谁有门路,价钱翻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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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6 13:50 | 只看该作者
报告楼主,那晚我刚好散步到事故现场,我看见是一辆白色小轿车正慢吞吞地向左转弯,一辆太子款的摩托车则像飞机一样从非机动车道直撞了上去,摩托车上的人就像演杂技一样从车头前直飞了十多米远......我不喜欢警察,所以我是不会出面作证的,让那阿sir倒霉去吧。解恨吧,楼主,不过我还是劝楼主一句,别太恶毒了,因为观音菩萨说了,恶毒之人会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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