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份,受元旦、春节节前消费趋旺和持续寒冷天气等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CPI) 涨势明显。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获悉,1月份我市CPI环比上涨0.7%,同比上涨5.7%,涨幅有所扩大。
据了解,1月份全省CPI环比上涨1.5%,我市CPI环比上涨0.7%,比全省涨幅低0.8个百分点。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的八大种类构成中,环比呈现“六升两平”的格局,只有烟酒类和衣着类价格持平。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推动环比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受持续低温天气、运输成本的提高、春节节前消费升温等因素影响,1月份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1.3%。菜类价格上涨12.4%,对食品类影响最为显著。同时,受春运返乡人员明显增加,汽车票价上升影响,交通类价格比去年12月上涨1.8%。
从同比情况看,1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5.7%,比全省涨幅5.1%高出0.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居住类与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领涨八大类价格。食品类同比上涨11.3%,16个种类全面上涨,其中干鲜瓜果类价格(上涨31.9%)对总指数影响最大,粮食类(上涨19.9%)居其次。鲜瓜果价格同比上涨37.5%,干(坚)果涨13%,大米价格涨28.3%,肉价涨13.1%,海鱼上涨46.1%。
“受大宗农产品国际期货价格大幅上涨的推动,加上国家去年夏秋两季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对粮食价格上涨起到关键性作用,”社会经济调查队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粮食价格上涨,面粉价格与去年1月相比上涨7.3%, 粮食制品同比上涨4.1%。由于天气原因,去年广东和广西的甘蔗、内蒙古自治区甜菜的产量均出现减产,今年1月份食糖价格同比上涨32.1%,受其影响,糖果价格上涨2.8%,糖类小食品上涨30.9%。
此外,在元旦、春节消费趋旺等因素影响下,1月份我市服务项目价格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4.4%。
(林德培 曾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