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兴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在会展中心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听取兴宁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暨兴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相关工作。兴宁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宋才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兴宁市市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洪国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性保障。兴宁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兴宁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兴宁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聚焦工作重点,强力攻坚克难,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要盯紧城镇污水管网、部分河流污水、河堤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二要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强排查梳理,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到位、违法行为是否反弹、长效机制是否落实、档案资料是否完备等情况,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强化监督问效,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全过程监管体系,对生态环保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巩固动真碰硬、严查严打的高压震慑。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兴宁市上下联动抓整改、防治污的强大合力。兴宁市环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深化落实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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