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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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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0 0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和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贯彻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推动“深入学、带头讲、务实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直播,认真聆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组织开展宣讲报告会1次、集体学习研讨2次、专题辅导1次,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贯彻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思路、细化为举措、实化为行动,不断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坚持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局党组会3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要文章、重要讲话精神,力求学以致用,推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加强全员法治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以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保守国家秘密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有效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送法进军营活动,向军人军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依托邮政电子荧屏宣传栏、退役军人微信联络群等媒介,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一把手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当好“组织者”。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带着使命学、带着感情学、带着问题学,共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2次、局务会学法3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当好“推动者”。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兴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兴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年初制定贯彻落实措施,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谋划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普法措施,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三是当好“践行者”。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把法治思维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完善内部监督,坚决防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动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军人退役一件事”,完成283名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实现退役士兵返乡后的报到、落户、社保等事项“一站式”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退役士兵少跑腿”的目标。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实施“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事务管理,对32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办事流程,完成了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三是推动政策制度“废改立”。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清理工作,向上级部门提出“废改立”意见1条,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基础,确保我市出台退役军人的各项制度措施合法合规。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法性论证,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建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内容合理合法。2022年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1份,目前按程序进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阶段。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持证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草案的法律审核,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并定期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室为我市退役军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六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务网站、“南方+”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截至目前,主动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83 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79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程序按时答复。七是强化行政检查督查。组织抽查了7个镇2019年以来优抚对象临救、走访慰问、星级示范创建等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开展优抚对象清理核查和年审工作,组织优待证申领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摸清优抚对象实际状态,及时准确地掌握优抚对象人员变动、待遇标准调整等情况,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做好减员处理,有效规范我市优抚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查处虚报冒领资金行为,确保退役军人优待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八是依法化解矛盾问题。持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着眼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全面梳理诉求集中、影响稳定的积案遗留问题,逐一研究攻坚化解的措施办法,制定攻坚路线图、倒排化解时间表,成功化解了1宗退役军人涉安置的群体性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我市涉军群体持续稳定。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抓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应诉行政诉讼案1宗,法院一审我局胜诉。
  二、主要存在问题
  2022年度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深,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努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抓好法治宣传工作。继续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增强军人的社会尊崇感和广大退役军人的满意度。

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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