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兴宁市普法办荣获“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七五”普法期间,兴宁市普法办协调各成员单位多措并举,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兴宁建设。一是健全普法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推动我市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推进普法宣传全覆盖,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七五”普法期间,我市神光山法治文化主题园获评“广东省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称号,华侨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获评“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我市504个村(社区)共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村”,491个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村(社区)总数的97.2%。
(兴宁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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