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召开第二季度市政府学法会议。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若干税收政策。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洪国华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法是组织税收的法律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全市各涉税部门务必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学习好、领会好《个人所得税法》《契税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政策,坚持用法治眼光审视问题,自觉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不断提高依法治税的能力水平,为兴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要抓好税收征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运用力度,努力培育税源,不断提高依法征税能力水平,实现挖潜增收。要严格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落实好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不断壮大税源。要注重部门协作,加强税源管理,按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做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三要优化税收服务。各单位要结合“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举措,优化规范税收环境。各涉税部门要把《个人所得税法》《契税法》等税收法律政策列入本单位的普法学习计划,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自身先学懂弄通,以有效引导和组织税收工作。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深化税务领域改革,充分运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电子发票+微信办税”等非接触办税方式,不断提高税收便利化服务水平。要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改革,拿出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加快完善“交房即交证”等服务机制。四要抓好宣传引导。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税务部门要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在服务中宣传、在监管中宣传、在执法中宣传,推动“税法知识人人知晓,纳税义务人人做到”,引导企业和群众知法、遵法、守法,提高企业、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积极配合税收征缴,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良好的依法纳税氛围。 会上,兴宁市税务局负责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若干税收政策适用问题。兴宁市副市长练胜红在点评中充分肯定了解读内容,认为相关法律、政策解读有很新颖、很形象、很精练等“八个‘很’”的特点,同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及若干税收政策精神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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