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主持召开了2021年第一季度市政府学法会议,与会领导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市领导蔡文健、陈日新,梅州市管三级调研员何伟坚以及市府办、各镇街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对照相关法规条款,从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等方面,结合实际,解读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副市长陈日新作了点评,对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好法规精神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市长洪国华强调,《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制定出台,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首部专门法律,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洪国华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施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好《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市镇村要积极联动,突出发挥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五进”(即:进机关、进基层、进军营、进学校、进万家),灵活使用各类媒体开展好宣传教育,让《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全社会入心入脑。
三要狠抓贯彻落实,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系统梳理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加快完善配套办法,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要精细服务,在整合专门政策法规和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向退役军人量身推送“政策服务包”,提供“菜单式”服务。要抓好实施,坚持对标对表,以《退役军人保障法》统一认识、规范行为、引导实践,指导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取得成效,让《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兴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兴宁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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