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伟洪、镇党委书记陈静一行到新圩镇石崖村对“全国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督查组一行通过座谈交流,听取了解乡(镇)党委政府对“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情况介绍,并按照《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考评表》中各项标准,对石崖村的相关制度建设、台账资料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查阅,对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现场进行了督导。随后,督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石崖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标识标牌等硬件设施,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对新圩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是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严格落实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创建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全面梳理、查缺补漏。 二是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创建工作,根据村(社区)经济条件、硬件设施等因素,注重地方特色文化,注重村(社区)文化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 三是坚持不懈做好台账工作,重视创建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通过详实的基础材料展现创建工作成效。 通过此次督查,加强了对“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规范化管理,调动了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加大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力度,有力推进了法治兴宁建设的顺利开展。
(兴宁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