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纪委日前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反腐,在下来的工作实践中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三会一课”、全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论坛”等载体,学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二是强化纪法统一。按照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要求,积极主动与兴宁市委政法委、检察、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在案件管辖、移送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环节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工作衔接、证据收集审查、案件材料移送、问题线索移送、协同办案和技术调查措施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兴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和办案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措施互补、协同作战,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强化依法履职。加大对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对行政执法、司法审判部门依法行政和履职情况的再监督,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力等行为,推动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办案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格办案,严格规范用好监察12项调查措施,强化办案程序监管,确保程序合规合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调查取证,根据监督和调查结果作出依法处置。同时,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成为遵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干净使用。(陈思杰 兴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