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底,廖先生儿子(28岁)在某电商平台电器专卖店网购了某品牌电热水器一台,并由该品牌兴宁市售后服务点安排人员上门安装,之后其儿子一直使用该电热水器。2019年7月11日晚上,廖先生儿子在使用该电热水器洗澡过程中,发生漏电事故并触电身亡。2019年7月13日廖先生到兴宁市消保中心投诉,怀疑该电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发生漏电事故,要求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兴宁市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经销商、生产商取得联系并对此事进行调解。投诉人坚称该品牌电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其儿子是在正常使用电热水器的时候触电身亡的。生产商则表示,电热水器漏电可能跟用电环境有关,要到现场查看用电环境后才能确定。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就用电环境产生争执,为了及时顺利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兴宁市消保中心工作人员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把情、理、法融入到调解当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电热水器生产商赔偿廖先生18万元。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生产者承担人身伤害赔偿的典型案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本案中,廖先生的儿子在使用电热水器过程中发生漏电事故并触电身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经营者或生产者理应作出赔偿。同时,依据《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当地市、县殡葬单位的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年平均生活费的二十倍计算”。
本案用血的教训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热水器时,务必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购买正规品牌或正规厂家生产的热水器,并注意产品是否带有产品合格证;二是要注意供电电源必须具备可靠的接地线,家用供电回路中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三是要定期对热水器进行漏电测验若不能正常断开,请立即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解决;四是要保留好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以便维权。
兴宁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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