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兴宁市禁毒委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易制毒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兴宁市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及非列管化学品经营、使用,落实入滇制毒物品核查管控,完善堵截、核查、反馈机制,倒查惩处一批企业和法人,减少制毒物品出境。 兴宁市将全面加强入滇制毒物品的核查管控。一是全品管控,严格落实《向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规定》,全面管控67种化学品和4种设备,对流向云南的制毒物品,要坚持“一物一核查”,严格审核最终用户,对没有正当途径、最终用户不明的,一律不得运往云南。二是全线查缉,市禁毒办联合公安、交通、邮政督促物流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对违规运输重点化学品、造成非法流失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打击处理,切实形成管控合力。三是全力堵截,全面强化技防、人防、物防建设,切实把好关口,发挥好“堵源截流”的作用。 从即日起,兴宁市禁毒办联合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单位对全市所有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及非列管化学品、制毒设备的企业、医院、教育机构进行一次执法检查行动。公安机关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许可购买、使用等情况,将坚决依法查办。
(梅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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