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充实到城区、罗浮、坭陂、水口、径南、叶塘等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条件及人数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我市消防事业做贡献。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条件:年龄为18至30周岁,男性,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或部队退役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同等条件下, 部队退伍士兵优先录用。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充实到城区、罗浮、坭陂、水口、径南、叶塘等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 (五)会计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以上,需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工资待遇 (一)入职后参照兴宁市事业单位职工待遇,以后按年限、级别和岗位增加。试用期(2个月)领取基本工资,正式入职后每月工资约3600元(五险一金另算)。 (二)持有B1、B2、A2、A1驾驶证的,应急车辆驾驶员岗位待遇从优,增加相应岗位补助。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五险一金。 (四)享受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并按标准发放服装。 (五)每月享受6天带薪假期。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 (六)在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在国家招录消防员方面,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履行消防队员工作职能,24小时驻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4日 报名地点:兴宁市文化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消防窗口 联系人:何怡 联系电话:3339119
招录程序: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 专职消防员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70%+面试×30%。(体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应急车辆驾驶员应聘者另安排驾驶技术考核。 会计考试为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根据考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考察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其他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正式入职后未满一年退出的,需承担消防大队为个人所购置的被装等费用。 (五)最终解析权归兴宁市消防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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