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兴宁市纪委监委日前召开的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该市将用半个月时间,对1995年以来的外逃腐败分子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摸查。 据了解,此次“大起底”工作是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对象范围扩大后兴宁对该市外逃人员进行的首次摸底。所有监察对象和其他涉案人员均将纳入统计人员范围,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大起底”工作分自清自查、汇总上报、抽查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在抽查检查阶段,该市追讨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经常性抽查检查,发现核查不彻底、把关不严、迟报瞒报、虚报漏报的,将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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