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宁新街道洋里等村集体士地的预公告 兴市府[2017] 29号 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拟征收宁新街道洋里等村属下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约2415 亩,作为我市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国家、省征地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宁新街道洋里村,兴田街道西郊社区居委,刁坊镇新兴、建兴村,永和镇仁里,长安、蓝排、锦洞、成鹤、林场村,新圩镇新北村,龙田镇鸳塘、五一村,合水镇罗陂、霞洞村,叶塘镇田心、龙坪、上岳、北塘村,新陂镇家庄、茅塘村,径南镇浊水、章印村,黄陂镇中心村,水口镇宋声、布头、博溪、群兴、先锋村(以兴宁市国土资源局测量队出具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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