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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反映的你母亲“乳腺癌没有补助”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我们妇联一直没有重大疾病补助这个项目,针对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我们目前唯一的救助项目是:根据各镇(街道)收集上送来的有关患者资料(须农村户口,35-64周岁,规定范围内的病种),上报给全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相关系统,每年由省妇联直接在系统名单内挑选部分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根据患者病情从3000-10000元不等,是一次性救助。如果有需要且符合条件,你母亲也可以到所在镇(街道)妇联上交相关资料,申请该项目;
2、根据你反映“同一个病房,梅县、五华县、平远县的户口的病友都可以享受妇联办理的重大疾病补助(还是保险)”的情况,我办专门跟相关县妇联联系、了解情况,经反馈,均无你所说的相关补助项目。
特此回复。祝老人早日康复!
兴宁市妇联
2017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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