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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对之前来信已做处理回复: 你好,你在网上反映关于兴宁福兴街道办锦华村秀塘围(电信局对面)陈某芳占用水田建房的投诉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陈某芳在205国道侧锦华村秀塘围(电信局对面)占用土地进行房屋建设,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现已建成基础。福兴国土资源所对陈某芳占用土地建设的行为多次进行了现场制止并下发了停工通知,福兴街道办防“三抢”也已进行现场拆除整治,但其仍利用节、假日期间进行抢建。我局要求福兴国土资源所对陈某芳加强对巡查管控,并对其在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情况仍继续动工建设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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