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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兴城镇西郊村朝天围的村民,都是在2000年以前居住在中心小学(原第四小学)旁。
如今与房屋相邻的金岸花园正在建设施工,自金岸花园施工以来,周边邻居深受其扰,挖土、载泥、打桩,噪音极大,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
其次金岸花园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考虑我们房屋安全问题,使我们的房屋受到严重的损害。在工程进展到挖地下停车场施工时,我们发现自有房屋地面开始出现裂痕,门已不能正常打开,仔细观察,发现房屋整体已经发生倾斜,与施工方沟通,施工方当即停止挖土,转为先打桩后挖土,并将地下停车场位置往内缩回4-5米的距离。地产开发商在未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情况下即开始施工,目前已造成我们房屋严重倾斜,我们入住家中感到非常不安。面对房屋的严重受损,先后联系过几个建筑工地的工程技术人员,查看房子受损情况,均表示房子倾斜率已达到危险指标,存在较为严重的危险点。
为了及时、妥善的解决问题,我们先后跟开发商(梅州市胜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地负责人沟通,其反馈是等地下停车场完工后,再来商讨赔偿问题,现金岸花园建了十多层,即将封顶了,地产开发商关于赔偿问题,一再推脱,至今都没有任何赔偿方案。目前,施工工地常有运送施工物资的大车经过,大车经过时我们的房屋都在震动,房屋倾斜问题得不到解决。
最后,我们作为小小村民,能力有限,望相关部门给予协助解决问题。
【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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