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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事,指派分管移民工作的领导牵头处理,经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并与你电话沟通及相关当事人面谈了解核实,现答复如下:
2006年,我镇依据国发[2006]17号文、粤水移[2003]14号文等文件精神,着手对全镇范围内的移民户的家庭住房状况、人口等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并按各村上报数据在网上公示。2007年至2009年,发放了相应的移民后扶资金。因当时政策界限比较模糊,审核严谨性不够,你家8人当时列入移民后扶。
2010年,我镇依据兴水移[2009]5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清理移民后扶人口。经当时核查及群众反映意见,1958年温公水库附属工程黄陂运河的建设需要,拆除了你祖父的部分副房,并给予了相应补偿,按政策规定你家不属于移民后期扶持范畴,自然取消了后扶资格。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黄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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