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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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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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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反映“征地”问题的信件后(信件编号:201611080011),我镇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信访、规划、国土等部门人员深入章印村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上级批准,在径南镇章印村第一村民小组管塘建设二级消防站,以便服务永和、径南两镇数万群众生产生活发展,该消防站属消防公共设施。2016年5月10日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消防站建设用地21.1亩,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消防站规划选址是由市政府统一开展,2016年7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并同时在村委会告示栏张贴。村委还将该公告复印分发到各征收户,对外出人员还特别要求其家(亲)属及时转述,又组织召开了用地征收会议,确保群众了解和掌握征收政策。径南镇章印村一队管塘的土地属消防站建设用地征收范围,径南镇严格按照兴宁市委、市府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做到签订一户付款一户。至目前已签征地确认书7户,面积12亩,仍有部分土地尚未签订征地确认书,建设方并没有在未签订确认的地块上动工。
径南镇信访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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