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答复如下: 兴宁市合水水库加固扩建移民安置工程涉及合水、黄陂、大坪3个镇,该工程的征地移民安置是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粤水移[2006]13号文)的规定,兴宁市人民政府制订的《关于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水库淹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兴市府[2006]89号文)和《关于合水水库加固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兴市府[2007]53号文),由移民安置部门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按省水利厅初设批复(粤水移[2006]13号文),坪光电站电能损失补偿,一是省批复补助资金,二是地方配套资金。坪光电站补偿金额为60.97万元,在2008年10月移民安置部门已支付省级补偿资金,按照协议,其余20%补偿款待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后支付。由于兴宁市财力困难,至目前水库淹没所有的工商企业补偿地方配套资金尚未到位。下来,我局将协助移民安置部门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地方配套资金早日到位,早日解决这些问题。 兴宁市水务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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