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来信收悉。因我街道黄岭村发生1例因人感染狂犬病死亡事件,经兴宁市疾控中心调查核定,黄岭村方圆三公里内的宁中镇邻近村和我街道办的黄岭、水楼、大路、大岭、东风、佛岭、洋岭、宁新社区等8个村(居)委会范围被定为疫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和兴宁市府[2004]68号通告规定,疫区内所有犬只必须全面扑杀,不得外卖或转移。 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潜伏期最长可到19年,为切实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街道办在2016年3月1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狂犬病防制的通告,疫区内犬只在3月24日前由村民自行扑杀,在3月25日后由市镇两级组织灭犬专业队捕杀,鸿源桥属疫区范围,希望得到你们的理解和支持配合。
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