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好!本人是响应政府南部新城改造的拆迁户,老屋位于刁坊镇罗坝村坜背黄屋坜一队,前两年,我老屋,新屋以及周围的田地全部统一划入红线拆迁范围内,本人看好南部新城大发展,也非常信任现在的市领导班子,非常响应拆迁补款置换产权等等,第一批答应签字拆迁。其它一切都无异议,但是政府有一个文件就是拆迁户享有购买养老保险,田地征收政府负责买断养老保险,按户口人口购买,我和我妻子是2015年8月份结婚,两个人都是晚婚的,在办理结婚证和户口移迁的时候,镇上负责拆迁我们村的小组给我家四个指标,即户口本上的四名人员。 我和我妻子因为在深圳事业单位上班,有个政策是原单位有购买社会保险,可以退款,依照各年的缴费社保清单,每个人退9000元的款项,当日,我家四个备齐了各种准备资料,签字,按手印,政府盖章,提交银行卡复印件。过去了三个月以后,再我多次催促之下,为什么只打到我卡上一份9000元,然而我妻子的另外一份却没有,我多次质点社保部门,社保局要我找村委会,村里的理由是我结婚时间已经过了征收期,我母亲亲自回去刁坊镇询问,要不有关小组组长调走,要不就不知道谁负责。各种理由。 请问?我妻子这份钱那里去了,按了手印的钱都会跑掉的吗?一个村里没有指标的答复会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信服吗?最怕我这份钱会落入谁的口袋,还望青天给我一个公道,我家是合情合理的诉求自己权益。必须给我个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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