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 你咨询检查费用报销的咨询信件,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贯彻梅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劳社【2009】58号)等文件规定,凡用人单位为职工在我市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检费用,均可在分娩后3个月内带齐材料到我市妇幼保健院办理申请补助手续。申请补助所需提供如下资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孕妇地贫筛查阳性检测结果报告单; 3、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结果报告单; 4、梅州市地贫基因检测补助申请表; 5、地贫基因检测医疗费用发票、清单; 6、结婚证及复印件; 7、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每对夫妻地贫基因检测一次性补助700元;产检费用补助205元;凡低于上述标准的医疗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自付。 还有其他疑问也可直接电话咨询我们。(咨询电话:0753-3250555)。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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