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市按照上级的相关政策,鼓励农民以田地入股成立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尤其是现在结合土地确权政策的落实,倡导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调整土地集中成片种植成立种植大户提高效率,增加农民田地的产出率。但是,农民合作社的成立,入股是自愿的,盈亏自负,政府主管部门只能引导其规范运作,落实上报有关倾斜、优惠政策。 目前,土地入股的合作社在北方有成功的农民合作社,但我市由于人均土地少,分散等实际原因,未有土地入股合作社。在引进人才方面,我市有关部门对回乡或下基层农业人才按政策落实优惠政策。 兴宁市农业局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