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先生(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对来信中反映的有关情况,我局责成分管部门立即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和经济作物补贴情况回复如下:
一、林业局经济作物补贴情况:
(一)按照上级下达我市2013年补贴建设任务,近两年新种植且未享受过财政补贴的油茶,均可纳入造林补贴范围。每标准为200元。
(二)按照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在林地上新种植的油茶、松树、杉树及珍贵树种(桂花、樟树等),且未享受过财政补贴,可申请补助,每亩补贴200元。
(三)种植户领取补贴按照以下程序:(1)种植户提供林权证或租赁合同,农户以村为单位,镇政府盖章核实,向林业局提出补贴书面申请;(2)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种植地勾图;(3)林业局技术人员与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实地核实种植面积;(4)种植油茶核实的面积在村委会公示7天;(5)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造林补贴合同;(6)经核实后当年拨付补贴资金的70%,余下30%补贴资金经省验收合格后再拨付。
二、其他经济作物补贴情况:
(一)根据国家政策,享受补贴的农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种植玉米年每亩补贴10元,种植水稻2014年良种补贴每亩15元单造,农资综合直补65元/亩每造。
(二)我市目前种植的水果主要有沙田柚、龙眼、李子、荔枝等,根据现行国家政策,目前暂无补贴,因此规模种植李子不能享受补贴。
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兴宁市农业局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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