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省道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属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也是我镇当前的重点工作。该项目用地涉及刁坊、坭陂、新圩、水口四个乡镇,其中我镇涉及六个行政村(崇上村、石崖村、莲塘村、船添村、蓝布村、蓝二村),新圩段线路总长7.025公里,涉及征收房屋142座(户),征收土地(水田、旱地、林地等)约709户。 自8月1日全市启动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兴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省道225线兴宁市火车站至水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方案》(下面简称《方案》)的要求,始终坚持“一把尺、一个标准”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依法丈量、准确计算、按规补偿、划账支付的方法给予农户补偿,至目前,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关于征收房屋的内外墙装修补偿,新圩镇是严格按照《方案》附件2“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补偿标准”的规定给予农户补偿的。 你所反映的疑问是指:房屋内外装修“水泥沙浆抹灰”要按农户所征房屋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5元的补偿。你的疑问和一部分农户反映的问题是一样的,针对该疑问该问题,镇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向前来咨询的农户作出解释:是有些农户误将附件3“征收土地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之第8项“水泥沙浆抹灰”视为房屋室内外墙的装修,其实这一项“水泥沙浆抹灰”是指土地附着物(构筑物)水泥道路、水泥地面,而且是比较薄的(厚度不足10cm)水泥构筑物。 综上所述,新圩镇的征地拆迁补偿是严格按市规定标准补偿到户的。另将此答复也回复至你邮箱(455859XXX@qq.com)。
新圩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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