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你反映“肉菜安全吗”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兴市府办﹝2014﹞7号)文件的规定,食品农(水)产品、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针对进入市场生产加工、流通运输及餐饮服务环节的肉菜产品,我局按照上级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计划任务定期统一抽样送检,在前期132批次抽样送检中,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为85%(其中抽样不合格大部分为标签标识不合规范)。 食品抽检覆盖率和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同时,我局充分发挥抽快筷快检等技术监督手段在日常监管工作的作用,在前期不定期开展现场快速检验和监督抽检中,共对33批次蔬菜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和对20批次肉及肉制品、5批次蔬菜、32批次米和面制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均为合格,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较为稳定。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不懈抓好进入批发、零售市场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食用农产品。同时,我局将争取各方支持,尽快配备检测仪器、试剂盒、检测车等快速检测装备,充分发挥抽检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为市民饮食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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