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晚上22时53分,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兴城中队值班室接到当事人黎彬霖母亲的报警称:其儿子黎彬霖(9岁)于当晚19时20分许,在兴宁市兴田二路华侨新苑小区路段步行时被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黎彬霖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的摩托车驾驶人驾驶肇事摩托车逃逸。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案发时,肇事路段的路灯未开灯,肇事摩托车为男装二轮摩托车,肇事时摩托车未开大灯,其它特征不清楚。 值班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当晚即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但由于案发时正值天黑,且照明路灯未开,周围门店都已关门,未找到知情人。事故发生后也未及时报警,报警人所提供的肇事摩托车特征也不明显,事故现场没有监控视频,走访周围群众也未能提供有效线索。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现有材料,交警部门已拟定协查通报在兴宁市电视台播放。到目前为止此案还没有有效进展,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兴城中队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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