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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司法局成功调处两宗群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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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5 1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兴宁市司法局以新近成立的“矛盾调处研判室”为依托,联合公安、法院、信访等单位,成功调处兴宁市鸿源公司职工意外死亡和兴宁市水口中学学生打架致死两宗影响较大的死亡赔偿纠纷群体上访案件,有效地化解了企业、学校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平息了事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今年3月16日,兴宁市黄陂镇振光村村民钟某在兴宁市鸿源公司上班时意外死亡。死者家属要求该公司赔偿,但鸿源公司对是否工伤提出异议并拒绝了该要求。两天后,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召集一大批亲戚到该公司总部讨“说法”,致该公司无法运作。该市派出由公安、法院、司法、劳动、信访和宁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解工作组处理该案件。在联合调解工作组的耐心规劝下,事态得到控制,死者家属同意接受调解。最后在兴宁市宁新司法所的主持下,通过联合调解工作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公司方和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公司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
  今年3月7日,兴宁市水口中学学生彭生(化名)与该校初中学生周生(化名)等人发生争执而引发打架,彭生被周生刺伤大腿动脉,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学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对责任承担有异议,因此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召集一大批亲戚到学校讨“说法”。在被拒绝后,于4月22日到兴宁市政府上访,一度影响了兴宁市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兴宁市司法局派出“矛盾调处研判室”的工作人员参与到联合调解工作组,到水口镇综治维稳中心进行调处。通过工作组的不懈努力,学校方和死者家属均作出让步。最后,学校和死者家属达成协议:水口中学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2.8万元,死者家属不再对学校追究责任。(张进云 欧阳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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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4: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水口中学的化名用的有点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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