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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兴宁龙田鸡公桥村,我老婆的户口是在广东湛江的廉江市农村,现在我们想将儿子的户口报到我家龙田鸡公桥,我们属晚婚,儿子的一切相关手续都有(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计划生育证明)。但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说一定要我老婆户口所在地给开未落户证明和我老婆户口本,两者缺一都不给办,非要我来回折腾,但我上网查了人家都说现在规定不给开未落户证明了,这项规定早已经取消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是有申报户口联,如果已经落户,则该联即被公安机关收回,还会在出生证明上盖上“已入户”字样,不存在双边落户了,如果当地派出所非要我们开未落户证明原因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办事员对业务不熟悉,要么就是有意刁难。
(1)另龙田镇办事人员不核实清资料前,就把我儿子的出生证明撕开了两联,撕开两联之后跟我说什么要未落户证明??
(2)同是广东省的户口,为什么还要开这个证明??不是简化办事程序吗???非要我们来回折腾??
所以我今天想问一下像我们这样的情况给小孩上户口,到底要备哪些资料?请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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