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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未建成房屋的土地,已建成房屋的剩余用地。征收补偿的最低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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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您好,请问现在宁新镇横湖村征收的房屋,官网公示文件中的占地面积项目:建筑占地,未建成房屋的土地,已建成房屋的剩余用地。征收补偿的最低价是多少。建筑占地是否按宅基地的价格计算?(刘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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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2 16:15 | 只看该作者
刘同志:
    根据《兴宁市南部新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规则,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总价值由四部分组成(土地价值、建筑价值、装修价值、附属物价值),已建成房屋的剩余用地按同类区域征收水田价格进行补偿,给予被征收人15%的留用地并拆算成货币,补偿给被征收人。留用地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价值不计入被征收房屋总值,己领取房地产权证的除外。
                         宁新街道办事处
                         201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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