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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来信收悉,经我局调查了解确有其事,我局已要求益盛公司严格按物价局规定收费,谢谢你的来信。
兴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11日
补充内容 (2015/3/10 20:22):
何生::
你反映兴宁市公交公司春节期间涨价问题的咨询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来信只是笼统提到春节期间坐那一路公交车车都涨价,没有清晰说明是那一路车,是城区公交车线路还是农村客运线路,具体票价是多少,归属那个公交公司等有效信息,我局很难准确核实其具体诉求。
二、公交车票价是实行政府定价的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我市现行运价是依据是我局兴价【2002】39号文规定,市城区公共汔车客运票价每人次上车1元。从近期我局组织的客运票价检查和群众反映情况看,每逢节日,我市有些公交营运车辆确实存在涨价行为,将票价从1元提高至2元,其原因一是我市公交车经营体制和机制向不规范和完善,目前我市公交车系统由私人投资、私人运作,经营模式均为承包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属公司所有,公交车司机通过承包租赁方式开展经营,并向出公交公司上缴承包费、管理费等费用),公交公司不参与经营,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尽管行业管理部门定期要进行教育培训,但也非一日之功。二是票价形成机制滞后。我市公交现行票价以兴价【2002】39号文规定为依据。但原来规定收费标准时,公交公司只有城区的1、2、3号线路,现在发展为8条线路,同时随着我市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公交线路在原来基础上向城外延伸,每条线路营运里程单程均延长10至15公里,加上10多年来司乘人员工资的上涨,综合物价水平的提高、各种费用支出的增加。行业普遍对现行票价体制不满,认为现行票价标准如果再不调整,公交公司难以正常运营。三是国家补贴不到位增加了公司运营的政策性亏损。按国家财政部文件规定,兴宁公交公司每年可获得国家燃油补贴128万元,但2013年至2014年只补贴30万元,且尚未结算拔付到位,公司经营举步维艰,从而造成公交车司机多次违规提高票价。
针对公交车辆乱涨价问题,我局对查实的违价行为,都依法给予了清退,并多次责令公交公司增强收费政策意识,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公司对公交车票政策的执行是高度重视的,但由于我市公交车纯粹私人老板承包的,且分散承包,公司经营效益不好,司机待遇差,公司对司机很难管理,因此司机乱涨价还是时有发生。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要么适时理顺运价,按时足额拔付国家燃油补贴,让公司有正常的经营收入;要么理顺投资和管理体制,将兴宁的公交车公司由私人投资,转变为跟广州、深圳、北京那种政府投资的公交车公司。
兴宁市物价局
2015年3月9日
补充内容 (2015/3/10 20:23):
这就是兴宁的办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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