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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4/11/3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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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通: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城区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依法依规开展城市“六乱”的整治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综合整治,城区乱摆卖等“六乱”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城市市容环境有了一定的改观。但由于兴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城市管理需要,以及城市管理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反复性强等特点,造成占道经营、占街为市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整治乱摆卖行为,努力提高管理的质量,以教育和劝导相结合,动员经营户进店经营。同时,希望你继续支持、关注城管执法工作。
兴宁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01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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