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乡镇小学:受到会计包庇的贪污出纳 一个乐于助人、帮人办事不辞辛苦的热心人,一个受学生爱戴、为乡村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好校长,一个被同事谓之“我们的好家娘(客家方言)”、心软拯救贪污下属并保其公职的好领导,如今却反遭该贪污下属的恶劣报复,并因检察机关的违法办案和审理法院的错误判决硬是被套上了“贪污犯”的囚服。 网络申诉一向难辨真假。在此,我所要控诉的并不是“被贪污犯”一事,而是要彻底揭发那个贪污出纳凭借职务之便涂改报账单据、私吞数万公款甚至受到该单位会计包庇的事实。 梅州兴宁市大坪镇某中心小学原德育处主任兼出纳——杨某祥,在其任职期间(2001年6月至2013年3月)多次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对领导审批后的原始单据进行涂改、虚大金额的方式贪污公款七万多元(实际数额可能远远不止这些)。涂改单据的手段低下、理由牵强:几百元的单据经他手后直接在百位数前添加数字变成了几千元、一个月中竟有20几天的差旅费报销单?!(有其所犯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及被涂改的相关单据) 利欲熏心、毫无师德的贪污出纳究竟何以肆虐数年?漏洞百出、手段荒唐的贪污行为为何过后如此之久才得以发现?难道学校的财会审核制度早已形同虚设?学校会计是一个瞎子吗?一点猫腻都看不出来?不可能的,如此赤裸裸地涂改单据必然早就被会计察觉。在杨某祥任出纳期间先后担任会计工作的有两人:一是经该校校长一手提拔的现代理校长李某彬、二是原任工会主席现被代理校长提升为副校长的杨某泉。 李某彬原系该校会计,在该校校长正式上任后被其提拔为学校副校长,一直委以重用、紧随其身,与同样被该校校长提拔为工会主席的杨某泉共称为校长的左膀右臂,走访乡贤、出差办事均是三人同行。 李某彬在贪污出纳杨某祥案发后曾当着学校一众老师的面承认其在担任会计期间早就发现了杨某祥涂改单据、私吞公款的行为,只是不知为何久久不予揭露?是知情不报的包庇还是别有用心?且其在该校校长的贪污受贿案件侦查过程中作为证人,向检察机关伪供了其担任会计的年限、虚大单据的用途,明显是要将所有责任推予该校校长一人承担。 该校校长被贪污出纳恶劣举报后,很快便因检察机关中有该出纳的“熟人”而违法办案、加之重罪。而担任代理校长的李某彬也很快露出了其“笑面虎”的本目:先是将被该校校长调离的贪污出纳杨某祥重新调回中心小学挂职,不用上班便可领取薪水;而后又做出一番大的人事调动,提拔“同党”(工会主席杨某泉)、铲除异己。此等结果怎么看都像是这三人阴谋得逞后的“分赃盛宴”。 从无害人之心的校长现已蒙冤服刑,而真正的贪污出纳却至今仍逍遥法外!司法的天平难道真就永远都倾斜在阴谋者的一边吗?即使是真实的罪犯也享有公平诉讼的权力啊!在此,我并不寻求读者“一边倒”的声讨,也不求遇见网络上的“青天”,只希望能得到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将罪行确凿的贪污出纳和包庇案犯的会计尽早绳之以法,归还学校一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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