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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及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自我市城区禁行三轮车以来,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对三轮车禁行后四轮电动车在城区路面上载客营运的现象,交警大队在及时掌握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同时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于6月13日开展了四轮电动车宣传整治行动,然后于17日上午召开了大队领导及三轮车整治组正副组长会议,针对在三轮车禁行整治工作以后出现的人力三轮车营运、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两轮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新问题部署了相关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交警大队主动与兴宁电视台《城乡一线》栏目联系,提醒、呼吁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要以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不要为了图方便而购买或搭乘四轮电动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目前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欣宸”、“百事利”、“金彭”等品牌的四轮电动车无任何有效的机动车合格证和购车发票等有效证件,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事故;也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且此类四轮电动车未出现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因此不允许登记注册,不可以上路行驶。《城乡一线》栏目于6月16日播放了《四轮电动车无法登记不可上路》、《工商、交警联合检查四轮电动车销售情况》专题宣传片。
二、联合工商部门加强销售源头监管。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经营销售市场,在流动环节中杜绝四轮电动车进入我市,6月13日,交警大队与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我市可能存在销售四轮电动车的官汕路等门店进行突击检查。并于6月16日在兴宁电视台《城乡一线》栏目播出《工商、交警联合检查四轮电动车销售情况》专题宣传片。
三、强化整治打击力度。针对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交警大队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6月13日起,兴宁市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十个整治组在城区开展四轮电动车整治行动。整治过程中,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查扣相结合,对四轮电动车司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此类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并对四轮电动车进行依法查扣。为扩大宣传效果,整治行动还要求兴宁兴宁电视台《城乡一线》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报道整治成效、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城乡一线》栏目于6月17日播放了《交警加大力度整治道路交通新问题》专题宣传片。至6月18日,交警大队共依法查扣违规上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4辆。
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此类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的查处力度,一经查获,除了对四轮电动车进行依法查扣以外,还将对驾驶员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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