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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辛苦了!
本人是兴宁市坭陂镇南方村村民黄展玉(当风岭屋)。现有一事向您们反映,求助调查了解。以求解决问题。---主要问题是未经协商和任何手续,乘人外出之机强拆民房:
本人有一间25平方的猪舍(离本人住居100米左右)。猪舍是原生产队的烤烟房,后在生产队下放体制是通过招标方式,处理卖给本人。在去年2013年12月20日当事人黄开荣,黄秀忠二人前来我家商量提出向我买或是调地方。当时我夫妻俩不同意,自已须用。第二到一早我夫妻俩外出到广州走亲戚,当事人乘我俩夫妻一走之机,即刻到我猪舍把锁头撬了,事后把里面的东西丢在外面,把房屋全部拆除整为平地。在拆除过程中,我小儿子虽在家中,却没有通知一声,等小儿子睡觉起来发现后虽报了警,找了村干部,但直至今天仍未处理。待我夫妻第三天回来后,也曾找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反映过,事情仍不了了之。
所以现在我想求您们,通过调查了解,还我一个财产房权利,处理好强拆他人房屋的恶性事件,整治社会之风。给我公道!谢谢!
兴宁市坭陂镇南方村村民黄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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