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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想反映关于兴宁市移动公司不顾市民生命安危住宅楼顶不断扩大建造发射基站,在与周围的居民产生纠纷时,仍半夜加班加点的完成安装。自2008年至今移动公司一直以连坑带骗的手段对其在住宅楼顶的发射基站不断扩建,无视公众的知情权。从安装以后附近部分老年人居民反映身体不适,都说晚上睡眠不好。本人代表周围的居民在这跟给位领导反映,垦望各部门领导能解决周围居民的意愿,迁移该基站!!!
以下是移动公司连坑带骗的来龙去脉:
1. 大约在2008年移动公司在兴宁市兴田一路180号住宅楼顶安装了3个发射基站,楼主与移动公司的人员也未告知附近的居民。当时楼主监督工程人员在钻地线时就有附近居民询问他们在施工什么工程,移动公司安装人员谎称在挖水井;本人当时也询问过,楼主也骗我说在装避雷针。
在2011年间移动公司还在兴宁市兴田一路180号住宅楼顶加装了两个不知道是放大器还是微波发射器的设备。也未告知附近的居民。
在2014年5月10日发现有工程人员在安装圆形像天线的东西,周围居民都提出停工要求,工程人员不听劝说仍继续施工。在5月15日有代表去移动公司投诉协商,移动公司一直没有答复,而且还安排工程人员在半夜5月15日凌晨12点后继续加快施工,直到早上8点有居民发现去询问,工程人员还骗说是在装太阳能。 附近居民报警,公安出警到现场制止的情况下,工程人员仍不停止,直到工程安装完成离场。
当移动公司知道周围居民有意见时不停下安装作业与居民协商,还变本加厉半夜偷偷摸摸完成工程,这种态度让周围居民很愤怒。试问,如果移动公司在住宅楼的安装的发射基站是对附近居民身体是长期无影响的话,又怎么会一直连坑带骗的忽悠居民;居民有意见时还加速完成发射基站的建设。附近的老人家都说每天的睡眠不好,身体不适,这种长期对附近居民有危害隐患的发射基站点周围居民强烈要求迁移!!!垦望各部门领导能尽快安排人员解决居民的意愿!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对环境影响较大、公众较为关注的项目,环保部门应征询公众的意见,并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对未采纳的主要意见,应向公众解释。
移动公司必须给个说法!!!来源:吴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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