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水口中学发生故意伤害致死案 两涉案学生3小时内归案 学校秩序恢复正常
4月8日下午,兴宁市水口中学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该校学生黄某、谢某与张某等人发生纠纷,张某被谢某刺伤右大腿,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警方快速反应,现场抓获嫌疑人黄某,另一名嫌疑人谢某在其亲属规劝下投案自首。 当天下午3点36分,兴宁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群众报警称,水口中学一名学生张某被人用刀捅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伤者被迅速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民警在现场抓获其中一名嫌疑人黄某。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另一名嫌疑人已经逃离现场。警方马上展开追捕。这时,医院传来消息,伤者张某因为受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民警一方面继续兵分多路追捕嫌疑人谢某,另一方面积极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6点多钟,其家属打来电话,说孩子回到家了,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案发三个小时候,两名犯罪嫌疑人黄某和谢某归案,而这两人均为该校初二学生,今年都只有15岁。经初审,犯罪嫌疑人黄某与死者张某的同学李某发生纠纷。当天下午第一节课后课间休息时间,张某与李某等发生口角,并推搡斗殴,混乱中,谢某拿出黄某在前交给其的弹簧刀刺中张某大腿内侧。致张某右大腿动脉大出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兴宁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对案件进行处置,学校也加强了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教育,目前学校教学秩序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