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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容美发店办理了预付式VIP卡,商家不遵守服务承诺,卡里的余款可退回吗?日前,市消委会处理了两宗预付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近日,梅城的利女士在市消委会协调下成功拿回了江南某会所退还的预付款余额257元。原来,去年底,她在该会所办理了美容美发VIP卡,一次性存入500元,商家承诺其可享受洗发、剪发或做发型7折优惠。今年4月,该会所将其一楼装修后由另一养生会所经营。6月20日,利女士前去剪发时被告知,原来的VIP卡可继续使用,但余额要在6月底、7月初前消费完,且使用原VIP卡只能享受7.8折优惠。鉴于新养生会所的服务与商家之前承诺的服务差距较大,利女士多次要求该会所退还其卡内余额257元,遭拒绝,因此向市消委会投诉。
梅城钟小姐与利女士遭遇类似,她曾在梅城江北一洗发店办消费卡,当时商家承诺办卡存1000元在店消费可享5折优惠。今年6月10日,钟小姐到该店消费851元,打折后是426元,她便要求将卡里的339元消费完,然后再交87元现金。然而,该店不同意,要求她再充值2000元才能用卡进行消费。在钟小姐的强烈反对下,协调到充500元,并将凭卡5折优惠转为6折优惠。由于时间已是晚上,钟小姐无奈充了500元,卡里扣除消费后还有余额300多元。第二天,她便向市消委会投诉,经调解,该洗发店将余额一次性退还给钟小姐。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为此,市消委会提醒,市民办预付式VIP卡时要理性选择正规、大型、连锁的美容机构并且‘货比三家’,按自己的实际需求来购买预付消费卡,不要贪图便宜,避免承担过多风险。办理预付卡时,要提前与商家就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作出明确的书面约定,并妥善保管消费凭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消委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海苑 淑娟 媛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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