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8821|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济广高速兴宁段的拆迁户,都来看这份“通知”,

[复制链接]

3

主题

74

帖子

146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7/2 0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史上最“坑爹”的通知!通知背后的说明:1、980元/方的房屋赔偿标准,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是不会接受的;2、这年头,强制拆迁还有依法的?3、名为告知拆迁户有10%的奖励,实为一个圈套,不签名还好,签了名就要被强制拆迁啦!大家看看,这是怎么样的政府?

IMG_2633.JPG (60.29 KB, 下载次数: 86)

有力的证据

有力的证据

2

主题

179

帖子

355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2
发表于 2013/7/2 04:06 | 只看该作者
980一方你们是有土地回划给你们盖房的,南部新城那里没有的,这有什么新奇,而且商业开发和高速建设本来就不同的

9

主题

251

帖子

707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3
发表于 2013/7/2 09:37 | 只看该作者
只想说胳膊扭不过大腿,蚂蚁撼动不了大象。谁叫我们生活在这个神奇的国度

41

主题

3316

帖子

3925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4
发表于 2013/7/2 12:49 | 只看该作者
不想说!不敢说!不能说!说不准!!!

0

主题

11

帖子

1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5
发表于 2013/7/2 14:23 | 只看该作者
坑爹的,政府以為我們老百姓多是法盲,現在他們是能騙一個是一個

3

主题

117

帖子

174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6
发表于 2013/7/2 21:25 | 只看该作者
一切都是假象,大家记住了,合法的最后肯定是胜利的一方。

1

主题

169

帖子

242

积分

初级会员

Rank: 3Rank: 3Rank: 3

7
发表于 2013/7/2 21:32 | 只看该作者
要有陈水总才行

124

主题

1996

帖子

248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8
发表于 2013/7/3 11:27 | 只看该作者
路通财通

2

主题

105

帖子

161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9
发表于 2013/7/3 15:32 | 只看该作者
已经丧失10%奖励的机会了,现在后悔也是徒劳了。
    所以不要再痴迷不悟了,不要再受人绑架利用了。
    依法强制拆迁,很简单,就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大家试想想,高速公路建设会因为一些人的不理解,或者阻扰而不用建设了吗?现在工作人员就是在依照程序做着细致的工作。

2

主题

105

帖子

161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0
发表于 2013/7/3 15:40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大家损失的10%奖励金,应该算到牵头阻挠签约的那个人头上去。

3

主题

108

帖子

12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1
发表于 2013/7/3 16:5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回迁地,那就签了吧,不然吃亏的。

0

主题

4

帖子

1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2
发表于 2013/7/3 17:04 |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不这样做工作又说政府强行施工,强制拆迁!补偿标准是经过国家建设部门论证过的,是基本能够再建房屋的,大家都过分要求的话,那国家建设都不用搞了!

0

主题

21

帖子

36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3
发表于 2013/7/3 19:44 | 只看该作者
济光高速来了,新陂热闹了,一条一条的新闻接踵而至。。。

0

主题

35

帖子

61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4
发表于 2013/7/3 23:4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人会因为别人说几句不要签、而不签吗、甚至奖励都不要吗、战略眼光?杯水车新?会有人那么傻吗、国家建设谁都支持,但是国家建设也不能让老百姓来买单啊、也要补偿合理啊、不信你去问问老习同志!现在就是有人打着国家建设的旗号、来压榨老百姓

3

主题

74

帖子

146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5
 楼主| 发表于 2013/7/4 07:54 |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不这样做工作又说政府强行施工,强制拆迁!补偿标准是经过国家建设部门论证过的,是基本能够再建房屋的,大家都过分要求的话,那国家建设都不用搞了!
(杯水车薪),论你个鸟。去慢慢学习拆迁法:里面有一条:补偿+重置=实际补偿。而兴宁只给了重置的价格,呵。。。难道你市政府工作人员,哼,你快快说:你也截留多少济广高速补偿给拆迁户的补偿款。。。。。

5

主题

1363

帖子

149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16
发表于 2013/7/4 09:24 |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不这样做工作又说政府强行施工,强制拆迁!补偿标准是经过国家建设部门论证过的,是基本能够再建房屋的 ...
杯水车薪 发表于 2013/7/3 17:04



    论你老母!国家部门论证过你老母可以去做慰安妇,你老母也去?

3

主题

117

帖子

174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7
发表于 2013/7/4 13:4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政府几乎不可相信,出尔反尔的东西。这是有事实根据的,没造遥成份!政府就是有你们这些害人精才会溶到这地步的!

3

主题

117

帖子

174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8
发表于 2013/7/4 13:4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政府几乎不可相信,出尔反尔的东西。这是有事实根据的,没造遥成份!政府就是有你们这些害人精才会落到这地步的!

2

主题

105

帖子

161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19
发表于 2013/7/4 16:13 | 只看该作者
已经丧失10%奖励的机会了,现在后悔也是徒劳。
    所以不要再痴迷不悟受人绑架利用了。
    依法强制拆迁,很简单,就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大家试想想,高速公路建设会因为一些人的不理解,或者阻挠而不用建设了吗?现在工作人员就是在依照程序做着细致的工作。
    我认为,大家损失的10%奖励金,应该算到牵头阻挠签约的那个人头上去,是他让你们一共损失近十万元,这笔账有没有人算过?

16

主题

1694

帖子

237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Rank: 4Rank: 4Rank: 4

20
发表于 2013/7/4 17:12 | 只看该作者
路肯定是要做的了,不可能因为你几家人不同意就停止的。如果你们有善意、合理要求的话,为什么不找政府反映、协商?难道非要弄个鱼死网破?到头来吃亏的是谁?大家心里清楚的。一定强制拆迁才能解决吗?

3

主题

117

帖子

174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21
发表于 2013/7/4 18:44 | 只看该作者
国家说先安置后拆迁,战略眼光连国家法律都不懂吗、2b、还有人你说百分之十的奖励有将近十万元、那到了拆迁产只有两三万、是不是又被吃了六七万呢、看来你就属于那一类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0/9 08:28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