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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吵了,彭局已经主持会议讨论,为了解决城乡差距,平分津贴。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后兴宁城乡教师实行定期轮换制度。近期将文件精神发到各校。 下面是教育局收到的一封教师来信,原文转发如下: 容 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正确的
非县城的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年复一年,周复一周,长年累月家校两地奔波,有的家校两地距离60到130多公里不等,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季、酷热的夏季或刮风雨天,长期两地往返,他们不辛苦吗?县城的老师你有想去体验离开自己的家人,对自己年迈的父母、亲爱的伴侣和孩子平时就缺少照料,到边远学校任教的滋味吗?县城的老师每天都可以看到心爱的家人,与家人谈笑风声,而乡镇的老师对自己的亲人只有无限思念,天天过着开门见山的生活,其心中酸甜苦辣有谁体会更深?我相信有很多乡镇老师是愿意与县城的老师换的,宁愿不要那几百元补助,请问以前有哪一个老师不是想方设法拼命往县城挤,往高中学校挤?
再说省出台的政策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的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我们国家义务教育法实施了20多年了,直到2013年1月起我省才落实此项补助津贴,也算是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一种迟来的安慰和补偿。在梅州各县市有不少干部群众、家长都是非常理解、拥护省出台的政策,大部分认为符合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能够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法的实施,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稳定山区和农村骨干教师队伍!恳请我县教育部门能坚守、严格、公平落实省政策,坚决不允许省政策变了味道!
希望县城所在镇中小学教师和高中教师能换位思考,如果你认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待遇比较优越,也可以争取到乡镇体验一下生活,品味一下离开家、离开亲人的滋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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