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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拿到现金再遥控断油抢车 该抢劫团伙成员被判罪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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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1 1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购买二手汽车时可要多留个心眼。有一些犯罪分子,先在互联网二手车交易平台发布售车信息,待同伙售车获得现金后,再采取电子遥控断油手段使卖出去的汽车熄火,抢回汽车。近日,五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样一宗案件后,以抢劫罪依法分别判处主犯陈×武和张×先有期徒刑14年和13年、从犯张×化有期徒刑9年。
  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间,被告人陈×武、张×先、张×化等人先后五次,通过 “百姓网”二手车市场发布出售比亚迪、本田雅阁等汽车信息,以低廉的价格引诱他人携带现金前来五华完成汽车交易。在经过事先商量密谋后,由陈×武等人负责“卖车”收钱,张×先等人则在不远的地方观察等待。等到同伙收到车款,交付汽车之后,张×先等人就拿出遥控器对行驶过来的作案汽车实施电子断油使汽车自动熄火。这时,张×先等人便冲上前去对刚才买车的人表示此车系刚被盗的赃车,并出示相关证件,同时有人持刀威胁,就这样把买车的人赶下车,抢回作案汽车 (详见本栏2012年8月17日报道)。陈×武等人五次作案所得高达11万多元。后来公安机关将陈×武等人缉拿归案,五华县检察院认为陈×武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遂向五华法院提起公诉。
  五华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武等人经事先商量,以低价售卖二手车为诱饵,在完成交易后,使用电子断油的手段方法迫使购车人停车,通过恐吓、威胁、打骂等暴力手段迫使购车人放弃对作案汽车的占有,属于法律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该以抢劫罪定性。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武、张×先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化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遂以抢劫罪依法判处主犯陈×武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先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4万元,从犯张×化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万元。(练海林 谢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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