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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涨两倍会不会太离谱?乃成本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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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兴宁商业城的业主罗先生向本栏反映,该商业城物业公司今年起将管理费涨了两倍,此举令业主们无法认可。这种涨价方式是否合法?记者就此进行调查。
  业主:管理费涨两倍太离谱
  据罗先生和部分店铺业主们称,兴宁商业城一直以来的管理费为内部店铺每月20元,外部店铺每月30元。今年1月1日起,商业城的物业公司将管理费涨了两倍至内店每月60元,外店每月90元。“物业公司还说要对商业城的全部店铺重新安装电线路,有些店铺线路安装不久,又要交钱重新装。”由于罗先生坚持不交电线安装费,物业公司便把其店铺电表给封了。罗先生还对商业城的停车问题有异议。“物业方把原来的停车场开放给外来车辆停放,给店铺卸货车辆另外划区,这造成街道拥堵。”
  物业方:按原价格标准运营难负荷
  带着业主们的异议,记者采访了商业城的物业公司。该公司管理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去年从前任老板手中接管商业城后,他发现商业城的管理很是混乱:公共设施不完善、公共卫生差、商业城内电路老化存隐患 …… “20元、30元是多年前的管理费了,过了这么久,管理成本增加了许多,公司在接管的近一年时间都是倒贴运作。”他说,目前涨价后收取的管理费、车位租出费等加起来,一个月约收入一万二千元,但是水电费支出要三千元,还有工作人员工资等。将车位出租给外来车辆,也是从增收考虑,另划卸货车辆停放区,并不阻碍道路。至于电路整改,他称之前消防、安监部门检查已发现了安全隐患,所以必须统一整改。该负责人称,物业管理公司可按实际经营状况调整管理费收费标准,提价前他们咨询过物价部门,物价部门的回应是,作为商业经营,提高物业费由物业方根据运作情况调解,无需备案。该公司去年底发函告知商户,但现在仍有部分商户不同意。
  物价局:管理费由物业与业主协商
  就物业方说法,记者咨询了兴宁市物价局。该局一负责人称,根据相关条例,商业城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管理方和业主协议后执行,不需要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但商业城出租车位的价格该局已审批。他建议,如果业主们对涨价后价格有异议,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经调查后再作调解。(钟智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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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9: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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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4:08 | 只看该作者
唉现在百物都在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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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8 14:11 | 只看该作者
到处都在涨
老百姓所谓涨工资
一下子变成负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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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1:1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众所周知。商业城市场属于港商张赞鸿先生回兴投资的独资企业。市场由于没有繁荣起来。一直是在亏本运营,都是张赞鸿老先生每个月在倒贴好几万维持市场运转。市场内现在经营户有130多户,物业费收费标准是1997年开业到现在都是外店30元,内店20元。2楼15元。平均20元左右。每月可以收费大概3000元左右。市场开支现在是工作人员5人,安保人员白天4人,晚上上下夜各2人。卫生人员3人。开支有人员工资。水电费,公用电费,电损,消防维保。电梯维护。市场维修等等,这些加起来的费用是个不小的开支。大家想想,单靠收取3000元物业费市场怎么可能经营下去。现在提物业费,我们也去物价部门咨询过。我们市场属于市场调节价,不需要到物价部门备案。我们市场的停车场以前是外包给私人管理的,也一直对外开放的。现在为了节约开支。我们将停车场收回来自己经营,并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目的是为了补贴市场的运营开支。赞鸿老先生今年已经80多岁了,不可能在长期这样补帖下去了,我们提高了物业费,对开支来说也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现在能做的是维持市场基本运营,以稳定和繁荣中心批发市场为目的。必要时,我们还将根据市场调节价进行调节。希望市场广大经营户给于支持和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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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11: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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